這次的《年輕族群》方案,
我個人認為目的跟定位有幾個:
1.為本來就有在諮商的年輕朋友省下 4,800 元。
3.用三次諮商聚焦處理當前面對的問題,可能不是全面好轉,但會讓當事人的生活出現一些轉機和可能性。
不要期待三次能解決多少問題,
也不需要去想這個方案轉自費的可能性。
因為這個方案,心理諮商引起年輕族群的關注,
甚至願意嘗試看看這種幫助自己的方式,
我覺得已經是非常好的事情了。
心理師怎麼去定位自己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我認為對諮商效益的影響才是最大的。
引用自 Chun Hung Lee
前陣子有位患者狀況不大好,很不容易才穩定下來。
後來,仔細問起來,才發現前陣子,轉介的心理治療師自行出去開業,基於信任感,就跟著過去接受心理治療。但由於該處的價格跟院內有落差,個案又自覺負擔不起,所以跟治療師討論之後,把頻次降低了,其後就有了病情的變化。
你要說是治療的阻抗嘛(這似乎是很常在談治療費用的時候拿出來討論的議題)?
是也可以這樣講啦(雖然我覺得一轉換工作場所就跟拉出去的患者談費用調整有點倫理議題),但治療費用的外在現實,在治療場景中是不得不去考慮的因素,有些個案是真的付不出來的。
也因此,很多治療師即便更換治療處所,跟個案擬定的契約經常是用次數或年度去計算的,也或者是要議價的時候,會在轉換職場一段時間後再談這件事情,就是避免這類情形產生。
這我倒是第一次碰到,我向來倡議藥物與心理的整合式治療,心理治療的變動,似乎應該是跟醫師這邊打聲招呼會好一點,但這段時間,外在環境變動好大,人員流動快速,越來越難以招架,患者也越來越需要適應新的治療者。
經常是轉介治療師,一段時間後,就又要離職了。
「那,需不需要我再轉介新的治療師給你?」
「不用了,我不想事情再說一次,醫師,你不會離職吧?」
變動的環境,很難形塑穩定的客體關係。
也因此,有人問我所謂的年輕族群三次補助方案的意見,我的解釋會是這計畫比較接近兩個目的。
一是超短期決戰,對於某些簡單議題的個案,用一到三次極短期諮商,問題聚焦的方式協助案主解決問題。
另外,就是在年度諮商費用中,省下四千八百元。或是,成為個案進入醫療的門徑。
至於,期待三次解決年輕族群的問題,我想,從來也就不是這個方案的意義。如果你是這樣想的,那你就要很小心,上面提到的問題,當免費的三次之後,治療關係的斷裂,可能對這個孩子的傷害更大,後面說不定還需要更多收尾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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