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6日 星期六

【讓具體的人滿意】

 

【讓具體的人滿意】#李松蔚咨詢手記
當我說,你可以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生活的時候,一個常見的駁論是:這樣是不負責任的,因為你無法脫離社會,#你必須遵守大家的規則
這裡有一個細小的置換,要展開講講。
人不可能擁有絕對意義的自由。再輕盈的人生,都有必需的配重,不可忽略的就是他人的權利。#你有沒有妨礙大家?但如果是在做咨詢,我一定會問的是,這裡的「大家」具體都有誰?你的生活方式給哪些特定的人帶來過困擾?一旦指向某個人,跟前面說的「大家」多多少少就有些不一樣。
兩者的差別是什麼?
你回答我,說有一個合租室友,你把音響開得很大就會打擾他的休息。現在問題就變了,變成你和這個的特定室友的特定問題。它是個性化的,解決的途徑有很多種。包括你從此不開音響,或者你從此當他不存在。這是兩個極端。更有可能的是你們達成相互滿意的某種配合,比如協商出一個時間表,比如你把他發展成一起聽音響的發燒友,又比如他願意讓一步,但你要給他買一副降噪耳機,等等。這樣說下去就太細了,但你能理解我的意思。這就是一個事務性的問題,它是 #可協調 的。
但我們不能把這個問題說成什麼呢?說你的生活方式妨礙了「大家」,你跟「大家」犯衝。
扣上這樣一頂帽子,問題一下就變得不可討論了。解決方式只能是二選一,你要麼服軟,要麼就等於自絕於人民。很自然地人們只能選擇前者。你怎麼可能置眾人的利益於不顧呢?太自私了。
這是一種抽象層面上的準則。它把抽象的「大家」作為一個實體,就形成了一重具有道德屬性的約束。它很重。根據這個約束,一切自我的,自在的,同時有可能跟他人碰撞的行為都可以看成自我中心的,錯誤的,不符合「社會」規範的。這就上綱上限了,它甚至可能被定義為對品性的一種判斷。如果一個孩子在屋裡大吵大嚷,父母在制止他的時候就會說:「安靜點!小孩怎麼沒點規矩?」而不是:「安靜點!因為我喜歡安靜。」
妨礙了「大家」,是難以反駁的道德劣勢;
妨礙了某個人,協調的途徑就多的是。
我的主張就是多試試後面這種說法,指向具體的人。它更靈活,解除了很多不必要並且想當然的限制。無論你是想干預別人,還是想拓寬自己的行為邊界,這種思路都會帶來更大的自由度。
年前剛在一個咨詢里用過這個思路。孩子愛玩手機,咨詢時也一直盯著手機看,媽媽激烈地制止,理由是「這樣很不禮貌」。我問她,對誰不禮貌?媽媽說對每一個人。我說,這個屋裡除了他就三個人,我們一個一個來。先說我自己,我覺得還好啦,別人看手機不會冒犯到我(我說話的時候反倒更害怕被人盯著看)。爸爸和媽媽如果感覺被冒犯,你們就說自己的感受,不用把我算進來。
媽媽說:「那就我吧,#我覺得 不禮貌。」
這時候孩子就放下手機了,開始對這個談話表現出興趣。他說可是我爸也一邊說話一邊看手機啊,你不也沒說什麼嗎。我問爸爸怎麼看,爸爸尷尬地說他同意媽媽。我說你支持你老婆,這很好,但我還是想問問你自己,剛才孩子看手機的那幾分鐘,你本人有覺得被冒犯到嗎?爸爸說他也還好。
我對孩子說,你看,現在是你和媽媽之間有麻煩。你想在咨詢的時候看手機,你爸爸和我都覺得還好,但是你媽媽會感覺不舒服,那我們就想辦法解決這個麻煩。你怎麼才能一邊看手機,一邊讓媽媽感覺好一點?好像爸爸就有這方面的能力。
長話短說,他們最後達成了一個協議,那就是孩子每次看手機之前對媽媽通知一聲:「我看X分鐘手機行嗎」。這個協議最後並沒有被認真執行,因為我們都知道,真正的問題不是「看手機」也不是「不禮貌」,而是父母對孩子的行為還有多大的控制力。這是一個權力議題,所謂你不應該這樣做,這樣對大家不好,真正的用意是把「大家」作為一個籌碼,壓在要約束的對方身上,形成控制。——但事情何至於上升到如此高度呢?更簡單的辦法是就事論事,把「大家」還原到具體的某個人某件事,安置好一人一事足矣。這就增加了太多餘地。孩子可以更自由地放飛(只要協調好有限幾個人的困擾),父母也不至於陷入對失控的恐懼。
具體的人之間,矛盾再大也就那麼大。
你很重要,你身邊的人很重要,解決你們的矛盾也很重要(並且可行)。前幾天有人問我,什麼是心理咨詢的理想結果。我說就是來訪者成為更自在的人,可以按照他喜歡的方式去理解並融入這個世界。現在我再補充一個描述,那就是他在這麼做的同時,也能 #讓身邊的幾個人基本滿意
他不用妥協、討好、自我壓抑。走不到這麼極端。他可以堅持自己偏好的生活方式,同時想辦法跟身邊的人商量,讓他們對此感覺過得去——未必有多欣賞,但至少能理解,能湊合。這就夠了。
做到這一點沒有想像的那麼難。在我做咨詢的經驗裡,來訪者看得見摸得著的人是有限的。想想以為很多,但在現實中掰起指頭數一數,也只有兩三個,四五個,最多不會超過十個人。一個一個看過去,非協調不可的矛盾其實沒有幾樁。但人們總是想當然地拿出「大家」,大家對我有要求:不多賺錢就會讓家人失望;太計較自己的利益就會被朋友說自私;如果我失去現在的婚姻,大家就認為我很失敗……我們習慣了拿這些想像限制自己。
#他」究竟是誰?他是怎麼說,怎麼做的?
是他,不是大家。不要當成鐵板一塊的結論。結論這東西太厚重,太難以負擔了。這就是我們為什麼活得不自在。我們先想象出密密麻麻的眼光,無孔不入地盯著自己,然後一動也不敢動。
完全不顧他人的看法而活,最勇敢的人也許才會嘗試。心理學不用在這麼終極的層面上解決問題。只要細一點,把抽象結論還原到現實的,有血有肉的幾個人,在不委屈自己的同時關照一下他們。這就是力所能及的進步。從「我沒有權利這樣做」,變成「我可以,同時還要照顧到有限幾個人」,這也是自在,並且是普通人可以擁有的自在。
(本文轉載自李松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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