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8日 星期六

公眾人物?

 在網路時代,到底什麼是公眾人物?

引自於 李琴峰

【我從不覺得我是公眾人物】
台灣的慣用詞語裡有所謂「公眾人物」一詞,「公眾人物之行為可受公評」云云,大家講得理所當然、頭頭是道。但我一直很納悶:什麼是公眾人物?
一般而言,公眾人物是具有一定知名度,亦容易受到媒體關注的人物。在過去沒有網路的時代,媒體所散布的資訊至關重大,幾乎能影響輿論。因此「容易使用媒體傳播自身想法」,這本身就是一種權力。有權力的人,其行為受到公評,似乎無可厚非。
但在現在的網路時代,任何人只要動動手指,都能輕鬆對全世界發表自己的想法,上網匿名開個粉專或YouTube頻道,行銷得當,人人都能當網紅、當KOL。不要說像我這種沒多少人讀的純文學作家了,就連傳統大媒體,其影響力都未必有網紅或新媒體來得大,往往只能看著人家車尾燈抄新聞。
在網路時代,到底什麼是公眾人物?
日文裡沒有「公眾人物」一詞,有的只有「公人」與「私人」,公人就是從政的,由人民選出,薪水從稅金支出那種,其他的就是私人。公人薪水既然來自稅金,也有一定的政治權力,其行為受到公評,自然是合情合理。
但作家不過是一種職業,賣文章與思想賺錢,自力更生,不拿稅金還要按時繳稅,文章賣不出去了就等著餓死,在網路時代也沒什麼影響力,當然不算「公人」。
我從不覺得自己是公眾人物,也沒想過要當什麼網紅或KOL,我就只是李琴峰,一個作家,一個個人,如此而已。
扯遠了,我真正想說的是:從去年得芥川獎後,原本根本乏人問津的我也有了些許知名度,一堆人開始編輯我的維基百科。有人直接就在維基百科上寫我是同性戀,引用的是一篇今周刊的專訪。
老實說我非常不舒服。
那篇今周刊的專訪,是一次很不愉快的經驗,有一些話題涉及隱私,我表明不想談,但記者卻仍不斷追問。採訪稿出來,我對文章裡的用詞和報導腔調很不滿意,什麼「隱姓埋名」,什麼「本名缺席」,什麼「反出生主義信仰者」。我要求記者更改用詞,記者竟然打電話來跟我大吵一架。後來為了避免爭吵,我和記者都各退一步,就成了現在網路上那篇報導的樣子。
但說真的,我還是覺得那篇報導有很多問題,今後也不會再接受該媒體採訪。
我也希望,所有跟我有關的傳記、記錄、百科全書等等,都不要引用該篇今周刊專訪作為來源資料。我不承認那是有效來源。
同時,我也不希望自己的性取向等性別弱勢身份被寫在維基百科(或其它百科全書)裡面。別忘了,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的社會裡,同性戀等性別弱勢身份仍備受歧視,且多的是那種同性戀就是犯罪、要判刑的國家。
維基百科的知名度太高,網路時代幾乎成了所有人要查詢資料時的主要參考資料,把一個人的性別弱勢身份這樣公開,對當事人會造成多大的危險與傷害,還請大家好好思考。
我從不覺得要閱讀我的作品,必須先知道我是什麼戀(坦白講,那些很在意我是什麼戀的人,大概根本就沒讀過我的作品);我更不覺得自己的作品就只能是所謂「同志文學」(這些作品當然可以作為同志文學被閱讀,這也是很好的閱讀方法,但並不「只能是」這樣)。
我的隱私就是我的隱私。我可以選擇在何時、何地以何種方式公開,但沒有任何人可以替我公開,也不該在未經我允許的情況下進行傳播。
我從不覺得我是公眾人物,我就只是一個人,一個有血有肉,會受傷也會恐懼的個人。希望大家對於自己以外的個人,都有基本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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