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4日 星期三

絕對不是做不好就罵自己,甚至責備自己這整個人。

 

能經常自我反省算是個好習慣,
但反省自己沒做到、沒做好的事情,
應該要積極的要想法子改進,
絕對不是做不好就罵自己,甚至責備自己這整個人。
 

下文改寫自曹中瑋著(2022)《懂得的陪伴:一位資深心理師的心法傳承。》頁347-351,心靈工坊文化。
自責是個怎樣的情緒?
自責主觀上是當人們做了不好或不對的事時,產生了對自己生氣、不滿而自我責備的狀態。
以情緒原始功能觀之──提醒我們外在所發生的人、事、物威脅到自己;我們為了因應此狀況,而啟動伴隨生理、行為反應的情緒機制。其中,生氣的情緒能量就是為了奮力除掉那威脅而生的。但是,「自責」中的威脅為何?自己嗎?還是我們做錯事所傷害到的人?這兩者都不該是被「打跑」的威脅對象吧!
對自己生氣和自我責備,通常並不具備情緒的基本功能。心理健康的人不可能「威脅」和「傷害」自己,因此,人們根本不需要對自己生氣。
自省不是為了自責
我認為,「自責」是我們文化傳遞下的一種自我省思、自我責備、自我貶抑的形式,它本身並不算是情緒。
我猜想,源頭似乎和這段話有關:《論語‧學而篇》,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因此,我們自幼被教導要每日必自我反省至少三次的這個「美德」。
雖然曾子以「不」做負向論述,但我喜歡下面這個翻譯:「我每天都要多次提醒自己:工作是否敬業?交友是否守信?知識是否用於實踐?」其實這三點反省和對、錯關係不大,只是期許自己能達成這三項美德----敬業、守信和勇於實踐,而且文中所說的三省,是檢討這三件事做到與否,而不是三次!
能經常自我反省算是個好習慣,但反省自己沒做到、沒做好的事情,應該要積極的要想法子改進,絕對不是做不好就罵自己,甚至責備自己這整個人。而自省的內容也該要包含做得很棒、很成功的部分,可惜我們文化中從不鼓勵回顧我們做到的正面事情。
真正因做錯了事情而造成自我挫敗,或傷害到身邊的人而產生的情緒,應該是罪惡感、內疚、後悔、懊惱、挫折感……等,這些情緒會促使我們面對事情,進行檢討、改進、道歉和彌補。
我發現,自責最大的問題是,人們(包括過往的我)自責的內容多是責罵自己,且罵的是:自己很糟、一事無成、沒用的傢伙、從沒做過一件成功的事……,這是一種針對自我的(人身)攻擊,一種對人(自己)不對事的狀態。這樣罵自己,正表示此人不夠接納自己、不喜歡自己,甚至討厭自己,也不可能有足夠的自信和自我價值感。他無法尊重自己。
而留在這樣自責的情況下,到底能做什麼?其實也於事無補!更有些人覺得自責就是一種自我懲罰,就是負責任的態度,罵完自己,反而也就不用改進什麼了……
要先勇於面對與接受不好的結果
當我們發現自己常常習慣性自責,可試試在自責前先能面對事情──若是真的做錯了什麼,必須承認並接受那不好的結果──已發生的事情就是已經發生了,再怎樣也不可能變回從前。
當然,若我們對所做錯或做不好的事,感覺還有強烈懊悔、羞愧等情緒,需要先合宜的安撫或找人抒發這些情緒,才能真正面對和接受已經發生的事。
接著,想想自己接下來該怎麼辦?事情有沒有轉圜和彌補的可能?而自己要的是什麼?處理上該捨棄什麼,或追求其他的什麼?其中最擔憂的是些什麼?現在的狀況和原先想要的「結果」差異有多大?這件事最低的底線是什麼?
想清楚些,再決定該如何修正或承擔。
處理告一段落,檢討自己之所以做錯是怎麼一回事,也是必要的。勇於承認自己在這件事情中所犯的錯誤,或誤判情勢做出的錯誤選擇,不但能有機會掌控某些因素,避免以後不會重蹈覆轍;且承擔該有負責的部分,才能原諒自己所經驗的挫敗。
若根本不全然,甚至不是自己的錯,千萬不要習慣性的以反省之名行自責之實!
自責,有時可能是一種「衍生的」情緒。也就是對表達出情緒後的自己所產生的情緒。例如,母親對孩子發脾氣後,對自己未能理性管教孩子,以及在氣憤之下沒控制地說出傷孩子自尊的話,而引發了自責情緒。此種狀況,只要能接納自己原本的情緒,並適宜地掌控自己的情緒表達,那自然就不會衍生出自責的感受了。
我們可以每日自我反省,但重點是如宋朱熹《集注》所說:「曾子以此三者日省其身,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有缺失就加以改正,沒有就勉勵自己不要犯錯。」我覺得,更可加上獎勵自己今天做到了或做得不錯的事情。)
自我反省絕對不是對自己生氣而自我責備和自我貶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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